中國有色金屬加工工業協會
會費繳納標準與管理辦法
第一章 總 則
第一條 為了更好地服務于中國有色金屬加工工業協會(以下簡稱本會)廣大會員,根據國家發改委、民政部、國資委等聯合印發的《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管理的意見》(發改經體[2017]1999號)的文件精神和《中國有色金屬加工工業協會章程》的規定,特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會費是本會按市場化原則,實行自主、自立、自養和自強的重要支柱。繳納會費是會員按照本會章程必須履行的義務。凡自愿申請成為本會會員的單位,每年應主動按時按標準繳納會費,以保障本會為企業服務、促進行業發展的各項職能順利實施。
第二章 會費繳納標準
第三條 會員會費繳納標準:
一、理事長單位,每年繳納會費20萬元;
二、副理事長單位,每年繳納會費5萬元;
三、理事單位,每年繳納會費1萬元;
四、會員單位,每年繳納會費3000元。
第四條 會員按年度繳納會費,應于每年6月30日前繳納。
第五條 本會銅業部和鋁業部負責會費的收繳工作,會費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由本會財務部負責。
第六條 會員繳納會費,直接通過銀行匯入本會帳戶。本會收到會費后,開具由財政部制發的“全國性社會團體會費統一收據”。
第七條 會員因特殊情況不能繳納會費的,可書面申請緩繳或減免,經本會秘書處辦公會批準后執行。連續3年不按規定繳納會費,將視為自行退會。
第三章 會費標準的修改
第八條 本會會員會費標準的修改須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。
第四章 會費的管理和使用
第九條 本會財務部建立健全財務制度,設立會費收支帳冊,加強會費使用管理。
第十條 本著??顚S玫脑瓌t,合理使用會費。會費主要用于:
一、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經費支出;
二、本會免費為會員提供會刊、會報和內部發行資料及信息服務;
三、本會會員代表大會、理事會及各種專業會議的經費;
四、開展調查研究等業務工作所需經費;
五、其他圍繞本會宗旨所開展的相關業務活動的經費。
第五章 會費的監管
第十一條 本會每年向理事會報告會費收支情況,并接受財政部及會員單位的監督。
第十二條 按時進行年檢,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、檢查。
第六章 其 他
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2020年11月14日第八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后生效,原《中國有色金屬加工工業協會會費收取和使用規定》同時廢止。